南京老太隐瞒行程引发扬州疫情被刑拘
2021-08-04 青野天润
毛某宁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1-08-04 来源:扬州日报
昨天,扬州警方发布消息称,7月29日,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依法对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7月21日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后,毛某宁未按照防疫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且7天内频繁出入市区多处人群密集的场所,使得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消息一出,很多市民都投来关注的目光。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记者邀请法律专家予以解读。

警方通报
隐瞒行程引发疫情,毛某宁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邗江警方追踪调查发现,7月21日,毛某宁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州,住在其姐姐毛某亚(女,70岁,现住邗江区双桥街道念四新村)家中。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烧自行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并被控制。7月28日,毛某宁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可疑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即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日,经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被转运至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
经初步调查,毛某宁在扬期间的行迹包括,7月21日上午,其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居住其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7月21日至27日期间,毛某宁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未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行程。事件发生后,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新冠肺炎扩散传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于7月29日决定对毛某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专家说法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刑七年
该消息公布后,引起全社会关注,广大市民纷纷转发。不少市民也提出了心中的疑惑,“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一种什么样的罪名,有哪些构成要件,毛某宁可能被判处的刑期有多长。围绕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宗宏根。
宗律师介绍,毛某宁的所作所为,涉嫌触犯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宗宏根表示,新冠肺炎是按照甲类传染病要求严格管控的乙类传染病,而毛某宁在扬期间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南京老太隐瞒行程引发扬州疫情被刑拘 媒体:给我行我素者发出警示
2021-08-04 来源:现代快报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8月3日发布警方通报:毛某宁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抗疫的大背景下,这条消息十分引人注意。支持防疫,匹夫有责,怎么敢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
根据警方通报,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居住地,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行程。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并频繁活动于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警方对其依法作出刑拘决定,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
任何一名具有防疫常识的人都会对毛某宁的所作所为感到气愤。一个人的任性,被狡猾的病毒“利用”到这个份上,给城市和市民惹祸至此,可谓惊心!没人会认为这位任性者是心存故意传“毒”,可是对政府防控规定置若罔闻,甚至面对警方调查还刻意隐瞒,其问题的性质早已超越了“无心之失”的层面,直接进入违法犯罪范畴。
不得不说,在这个问题上,其人真的是大错特错、无知无畏。但凡谨慎一点,收敛一点,也断不会跑到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去“招摇过市”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事件并不是在相关问题上任性而为的个例。几天前,某市也有一男子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还殴打工作人员被刑拘。
事实说明,落实防控规定、查漏补缺,个别人的“自觉”是靠不住的。如果任由其“跟着感觉走”,那就很可能出问题。这就是无数基层工作人员在查验点认真检查、耐心询问的内在原因:防控机制容不得“特殊人”,每一个人都必须将自己主动纳入防控程序之中。如果试图与规定“掰手腕”,那只能是自找“痛感”。
事实说明,疫情面前,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不单单是你个人的事情,更是关系到他人、关系到社会的事情。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助人融入正常秩序,可谓你好我好大家好;不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则给自己也给他人“使绊子”,甚至造成更大危害。疫情防控措施,会给个体生活带来影响,甚至打乱平常的节奏,于是有的人就感到很不习惯,老想聚聚会、搓搓麻、到人多的地方逛一逛;还有的人自由自在惯了,不习惯被“干涉”,却在严肃问题上拎不清,以至于做出不配合、不报告等错误行为。这些表现看似“寻常”,没什么大不了,其实是认识误区的反映。毛某宁事件就是典型案例,这一事件向一些生活中喜欢“不拘小节”、我行我素的人发出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