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家企业排着长队来了 IPO全面市场化还有多远?
2021-03-01 青野鸿蒙
2021-03-01 来源:证券时报
去年10月以来,关于注册制排队时间拉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拥堵的讨论逐渐发酵,而近期监管层加强对拟IPO企业现场检查,引发多家企业撤回申请材料的消息,再次将这一话题推上风口浪尖。按照目前的发行速度,752家正在排队IPO的企业,或许要等到2022年才能完成上市。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注册制试点改革总体成效明显,但考虑到市场参与各方对改革阵痛的接受度,A股距离人们期待的完全市场化,还有一段距离要走。但可以确认的是,市场化仍是大势所趋,不过时间快慢而已。

IPO排队企业有多少?
2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以来,总体成效明显,市场各方反应积极正面,企业踊跃申报上市,IPO排队数量增长较快。
事实上,IPO企业排队较多、排队时间拉长、多家企业撤回申请材料等问题早已引起市场的密切讨论。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目前沪深两市IPO总排队家数已高达752家,其中已过会266家。
具体来看,根据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月25日,申请上交所主板的拟IPO企业共117家,其中已经过会但尚未上市的为47家;深交所中小板方面,拟IPO排队企业共54家,其中过会9家。
与此同时,截至2月27日,上交所科创板IPO在审企业为107家(其中13家处于中止或财报更新状态),另有89家企业已经过会但尚未上市(其中51家提交注册企业,38家已过会尚未提交注册企业)。而深交所创业板IPO在审企业数量更多,为264家(其中中止企业31家),另有121家企业已过会正等待上市(包括提交注册51家,已过会尚未提交注册70家)。
根据数据对比,2020年共有396家企业首发上市,远超2018年的105家和2019年的203家,略少于2017年的438家。若按照2020年IPO上市396家估算,哪怕暂停新企业申报,目前排队的752家企业也需要近两年时间才能消化——事实上,仅目前已过会的266家企业,就已抵得上去年半年的IPO上市企业数量。

排队拥堵原因何在?
说到这里,人们不禁要问,为何注册制试点之下,IPO发行更加市场化、规范化了,企业上市还是出现了拥堵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最新的答记者问中解释,沪深交易所IPO排队审核企业数量较多,主要是两大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成果的客观反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方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同时市场也需要逐步适应注册制实施。
简单来说,就是注册制鼓舞了更多企业申报上市,但要想全面适应注册制实施,市场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探索和磨合。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此认为,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可以概括为12个字“进太快,报太多,放太慢,控节奏”。
首先,注册制下的审核精神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实质性审核大幅减少,再加上沪深交易所竞争上市资源,IPO难度大幅下降。而多年来IPO审核过会时难时易,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普遍有“时不我待”的心态,往往会选择尽早排队。
其次,监管尚未完全放心,担心市场难以阻挡质量差的公司上市,以及IPO节奏加快会造成市场剧烈波动,这直接导致了大批过会企业卡在了提交注册这一关。目前科创板、创业板的平均审核注册周期5个多月,但其中并不包括过会到提交注册的时间。去年10月以来,从过会到提交注册普遍已超过了2个月,从申报到注册完毕早已普遍在8个月以上。
开源证券中小盘首席研究员任浪则强调,与历史上因为审核周期长导致的“堰塞湖”不同,当前IPO申报排队企业数量的增长更多反映的是注册制改革激发的市场活力,以及各方对国内资本市场信心的强化。

市场化发行难在哪?
综上来看,当前IPO排队企业增多的关键,仍是能否真正实现市场化发行。
对比境外市场的注册制,王骥跃认为,纽交所、港交所等之所以没有出现IPO堵塞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境外市场已经是成熟的证券市场,市场机制发挥着主要作用。市场不认可就上不了,即使上了也融不到多少钱,上市之后也可能会沦落成壳公司,IPO受到市场机制的强烈约束,“客观上说,目前在排队待审或待上市的公司,相当一部分在境外也是上不了市的,即便在A股上市了也是市值巅峰很快就成壳了”。
而对比目前的A股环境,如果真的不控制批文节奏,每年IPO家数一定会迅速突破700家,大量市场中存量的已经快被遗忘的公司将进一步加速下跌,市场真的能接受得了吗?普通投资者真的能承受得了吗?在这样的担心下,监管控制节奏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毕竟“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相当重要的政策任务,而“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可以“不断完善”并不要求一步到位的。
自科创板注册制2019年实施至今,市场上一度出现新股上市破发,也一度出现过新股被迫底价发行,市场化对企业的筛选已然呼之欲出。换言之,市场不接受市场化,可能只是个伪命题,只是各相关利益方选择认为市场暂时不能接受而已,毕竟市场化发行的冲击短期内必然会伴随一定的痛苦。
可见,市场化是个理想状态,目前还在注册制的初级阶段,时间换空间的政策也不能说完全没道理,保持市场相对稳定态势下的持续融资对各方面来说都是好事。哪怕是按照目前每年400至500家企业首发上市的速度,A股上市公司数量也会迅速增加,届时市场分化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是时间快慢而已。

现场检查吓退16家公司 IPO申报不能一撤了之
2021-02-2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期,被抽中现场检查的20家注册制IPO企业中,已有16家主动撤回材料,终止上市审核,比例达到80%。对此,市场高度关注背后的原因。2月26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声称,交易所高度重视上述项目撤回情况,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梳理。
从具体案例来看,部分企业存在颇多疑点。如2020年7月30日申报IPO的时代凌宇、2020年7月31日申报IPO的绍兴兴欣都经历了交易所多轮问询。绍兴兴欣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反复修改,提交了7个版本;时代凌宇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提交了5个版本。反复修改、易稿不一定意味着申报稿存在虚假陈述,但其严肃性、准确性就值得商榷了。也有部分明星公司在外界的质疑中终止IPO之路,如柔宇科技凭“柔性屏幕”概念备受瞩目,但其尚未经历首轮问询,便“铩羽而归”。
种种疑点显示,主动撤回申报材料的行为应被当作重要的监管线索来应对,具体个案具体分析,通过问询企业及中介机构,了解撤回申报材料的真实原因。公司虽撤回了申报材料,但只要其曾向市场披露过,围绕着这份申报材料的监管就该一直存在。如反复修改申报材料的情况,这就需要具体判断该公司的行为是对材料的进一步完善,还是意欲掩盖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在柔宇科技的案例里,公众一直质疑其营收的真实性,这就需要实地走访查证公司销售端的情况。

在调查、分析企业撤回申报材料的原因后,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类。是细小的瑕疵,还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主观故意造假,还是不够专业导致的纰漏?是中介机构亦或是企业单方面的行为,还是两者都有责任?在明确了这些内容后,该警告就警告,该处罚就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过往的行政处罚案例显示,已经出现了部分主动撤回申报材料仍被处罚的案例。如振隆特产IPO,在证监会对振隆特产进行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年6月10日,振隆特产主动撤回了IPO申请,但是公司及中介机构仍被顶格处罚,两名保代更是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笔者认为,不应当因为公司主动撤回IPO申报材料而减轻处罚的力度。对于确实存在严重造假的主体,必须让其付出代价,以维护法律的权威。
最后,在适当的尺度下,监管部门应做到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是监管部门需要了解这些公司撤回IPO申报材料的真实原因,公众同样想知道这些公司撤回申报材料的真实动机,这也是市场知情权的重要保障。此外,公众还需要了解执法尺度与执法公平性,监管部门应将执法过程呈现出来。这样做,一方面是让执法接受公众监督,另一方面还可以震慑各市场参与主体。
一言以蔽之,对于主动撤回IPO申报材料公司的监管,决不能任其一撤了之。反而应当将此事当作重要监管线索予以重点关注,以维持市场的健康秩序和法律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