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双十一”网络促销不得虚构原价
2019-11-4 青野鸿蒙
北京市场监管局:“双十一”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后降。11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五部门联合召开的“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表示,电商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经过十年的跨越式发展,现如今“双十一”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经济现象,而是升级为社会现象,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经济生活,也对社会发展和国人生活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如果没有“双十一”的锻炼、考验甚至“倒逼”,中国的互联网购物、移动支付和快递行业,都不可能发展到现如今的地步,在世界上都位于前列;中国人的消费观念,也不可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以至于网络购物成了很多人生活乃至生存的一部分,须臾不可离。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轰轰烈烈的“双十一”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各种套路甚至是欺诈。前几天,就有媒体曝光了“双十一优惠弯弯绕”——今年“双十一”的定金规则和算法非常复杂,遭受了很多人的吐槽。记者搜索多家中高档品牌服装发现,不少秋冬款大衣、羽绒服都参加预售活动,记者走访多家服装实体店发现,线上打折力度大的款式在实体商店根本找不到。很多售货员表示这些款式均为老款。记者对比了当季的新品,发现线上折扣弱,线下实体折扣时会更便宜些。
另外,各大电商早已放出各种五花八门的营销活动,包含全民开瞄铺、盖楼PK、红包翻倍助力等互动游戏,朋友圈又多了一堆要求帮忙助力的人。为了拉到更多人助力,各种“互助群”也悄然出现,有人为了薅羊毛加了十几个群。不过,也有网友吐槽,这到底是你在薅羊毛,还是被平台种草收割?
网络购物,水很深。现如今,商家的手法更复杂、更有“创意”了。虽然“买的没有卖的精”,商家也自以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可以瞒天过海,但还是有细心的消费者能发现破绽。市场监管部门对“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实属当务之急。

“先涨价再打折”,这是以往一些实体店常见的促销猫腻。现在,类似做法已经被电商有样学样,当作“先进经验”移植到了网上。监管部门剑指“先涨价再打折”,从一个侧面说明类似现象之普遍、之严重。看来,很多网民推崇的“多上网、上少当”的名言也并非处处适用,特别是涉及到经济利益的时候,更须多长个心眼,以免一不小心被忽悠了。在商业领域乃至全社会都存在诚信缺失问题的大环境里,网络也很难成为一方净土。
其实,在之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公开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中,已经明确规定要“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违法行为”。可是,类似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先涨价再打折”的行为,是否已经涉嫌商业欺诈?电商随意改变商品定价,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是需要一个明确说法的时候了。
虽然“买的没有卖的精”,商家也自以为自己的伎俩可以瞒天过海,但还是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了破绽。例如,消费者张小姐就发现,一款洗发液之前价格是60多块钱,“双十一”把价格提到90多。消费者能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不可能发现不了。相关监管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及时发现类似问题,并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动真格。

有论者认为,粗放式的电商战,既透支着消费者的基本信任,也透支着市场前景,电商战造就不了真繁荣。事实确是如此,缺乏诚信的商家必将被消费者唾弃,没有规则和秩序的市场也必然混乱不堪,无法走上正常发展的良性轨道。看起来轰轰烈烈的“双十一”电商狂欢,其实埋下了诸多的隐患。商家千万不要一味追求消费额,而忽视了自我品牌的建设和消费者口碑的传播,否则不仅可能面对实体店等传统商业形态的“反攻”,也可能面临其他新兴商业势力的市场挤压。
“先涨价再打折”的猫腻,扒下了某些口口声声宣称“消费者是上帝”的电商的内裤。有类似问题的电商应该感到羞惭,为了消费者的利益更为了自己的长远发展,反思自我、回归诚信;各地的“相关部门”都应该像北京市场监管部门那样,时时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关口前移、主动出击,严格监管、不留死角,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公信力。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不要为了某个营销噱头而放松了防范。商家和消费者的态度都理性起来了,才能支撑起某种商业模式的长远发展。

市场监管局:“双十一”网络促销不得虚构原价、先涨后降
)“双十一”即将来临,11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五部门联合召开的“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表示,电商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网络广告宣传:禁发处方药、烟草类广告
当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从平台治理、广告宣传、消保维权、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保健食品七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电商平台治理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在集中促销期间加强资质许可审核,建立登记档案、记录保存有关交易信息,加强网络交易检测、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置违法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促进网络市场信息对称。
网络广告宣传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

消保维权:平台承担首问责任,落实赔偿先付
消保维权方面,要求平台企业认真落实“接诉即办”目标任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强化售后服务团队建设,多元化渠道方便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努力实现消费纠纷一次性解决,避免客户投诉再次升级。
据了解,经营者首问制度的核心点在于,消费环节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销售者、服务者履行相关责任后,属于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可以向其进行追偿。
赔偿先付制度,指在消费者权益受损,而卖家拖延或拒绝进行赔偿时,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行先行赔付。当前,淘宝、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先行赔付措施。

集中促销不得虚构原价 先涨后降
在价格监管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要求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产品质量检查,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等禁止销售的产品,建立问题产品处置制度,对有关部门通报、舆情反映的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及时有效处置,控制风险。
保健品专区销售,混合经营不得宣称“专营店”
在网络餐饮监管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加强餐饮企业入网审查,亮照亮证经营,杜绝无证或使用过期证照经营,确保促销食品安全卫生。
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要求平台企业严格审核入网保健食品经营者以及产品资质,强化“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等信息提示,实行保健品专区销售,对于既经营普通食品又经营保健食品的店铺严禁宣称“保健食品专营店、专卖店”。

强化安全监测预警,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
在指导座谈会上,其他部门结合职责,围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常见问题,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市委网信办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营安全。
市公安局提示企业,要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妥善处理网络安全事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杜绝涉枪、涉爆、涉恐以及涉及隐私类信息的发布,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
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企业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非实名电话卡、虚假营业执照等风险点的防范力度,同时要求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新技术、新业务的风险评估。
市邮政管理局从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措施、做好数据共享提高快件揽收效率、开展末端集约化服务、推广绿色包装五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