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基础知识普及
2018-1-6 青野丰隆
依我国《拍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而拍卖程序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拍卖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
1、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买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所谓公开竞价:指买卖活动公开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更高的应价自然取代较低的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定拍卖成立。

2、拍卖是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拍卖这种买卖活动中,委托人和拍卖人都希望以可能达到的最高价格卖出一件物品或者一项财产权利,因此,只要竞买人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哪个竞买人出价最高,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就卖给这个应价者。
3、拍卖行业具有中介服务性质:拍卖行不同贸易公司,它本身不买卖任何商品,只是接受他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为委托方与竞买方提供服务。
4、拍卖有多方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拍卖的流程:
1.准备阶段
邮票卖主与邮票拍卖公司达成拍卖协议,规定邮品品种和数量、交货方式与时间、限定价格以及佣金等事项。邮票卖主把邮票寄递或送达到拍卖地点,存放于拍卖公司。邮票拍卖公司进行分类、分批编号;印发邮票拍品目录,并刊登拍卖通告。邮票买主在正式拍卖前可至存放邮品地点查看邮票拍品。
2.正式拍卖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邮票拍品目录规定的顺序逐批拍卖。以增价方式拍卖,买方出价相当于要约,拍卖人落期相当于承诺。在落槌之前,买方有权撤销出价,卖方也有权撤回拍卖商品。以减价方式拍卖,拍卖人报价相当于要约,而买方一旦表示接受,即为承诺,交易成立,双方均受约束。

3.付款和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部分货款作定金,待买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拍卖行开出提货单,买方凭单提取邮品。拍卖公司从邮品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提供拍卖服务的报酬,并扣除按合同应由买主承担的费用后,将邮品交付邮票买主。
4.拍卖的注意事项
关于邮品的品相。由于参加拍卖的邮品往往难以用具体规格加以描述,且买主在拍卖前有权查验邮品,拍卖公司通常在拍卖章程中规定“卖方对品质概不负责”,所以,拍卖后买方对邮品没有复验权,也不存在索赔的问题。对于某些货物可能存在隐蔽的缺陷,凭一般的查验手段难以发现,有的拍卖章程中也规定了买方的索赔期限。
关于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拍卖和招标投标一祥,是一种按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公开交易的贸易方式。为保证公开和公平的原则不被违反,拍卖行制定了拍卖章程。买卖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买方不得互相串通,以压低报价;卖方也不得由代理人出价竞买,以哄抬价格、这些均构成违规违法行为。

房产拍卖基本程序和步骤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