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艺术

News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日期: 2018-10-03
浏览次数: 30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2018-10-3 青野丰隆

 

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对此,范冰冰发表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紧接着,崔永元发微博称:“事实再一次证明,(大轰炸)就是大欺诈,参加欺诈的目前已有一人受到处罚。”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新华社:范冰冰案教育警示文艺影视从业者遵纪守法


税务部门3日公布范冰冰案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开出巨额罚单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对文艺影视界有何教育警示意义?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和文艺影视界人士。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处罚金额体现宽严相济


记者了解到,范冰冰案是我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其中针对范冰冰拆分合同的行为开出的4倍罚款达到2.4亿元。


法学专家和文艺界人士认为,税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有利于维护我国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利于促进影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偷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阴阳合同’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因此税务部门对于范冰冰拆分合同的处罚较为严厉,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烈教育警示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认为,税务部门处罚决定总体上兼顾了法律、社会和政策效果,体现了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区分情形、综合考量的宗旨。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未被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


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说,刑法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目的在于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公民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尤为重要而紧迫。范冰冰案对那些藐视税法、心存侥幸的人来说是一个强烈警示,对广大公民也是一次普法教育。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规范税收秩序推动影视业健康发展


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6月底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影视演员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范冰冰的偷逃税行为也引发业内反思。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仲呈祥指出,中国影视艺术发展,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执行国家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的环境下,规范有序进行。人民群众对影视界的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反映强烈。税务部门的处罚决定顺民意、聚民心,有助于推动新时代文学艺术健康发展。


他认为,这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健康成长也极有帮助,提醒大家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按照人民的要求和时代的呼唤,自觉走德艺双馨的道路。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林永健说,必须正视影视业存在的偷逃税现象。“影视演员成了名,站在那儿就是成本,开口就有利润,出了名、得了利,还不依法纳税,不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他说,对这件事的及时依法处理,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内公平合理分配,治理文艺界乱象。“我想,广大文艺影视工作者从内心里都是赞成和支持的。”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林永健认为,这样的方式既能够保障依法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促进我国影视业规范健康发展。



  ------【解局】冰冰凉背后的影视行业乱象

                                    作者:孙佳山 侠客岛

  今天上午,舆论热议数月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有了最终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等地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情况,范冰冰在某电影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作出相应的追缴和处罚决定,各项补缴税款、罚款数额加起来,已超8亿元人民币。

  如今,范爷逃税幕落,而热点事件背后的行业乱象也愈发无藏身之处。

  偷漏税之余,当下的影视行业内,市场“失灵”,天价片酬、投机操控不断。如何依附有效市场调节机制再现“良性循环”?这其中的一系列问题根源,也很值得聊一聊。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天价片酬


  首先,岛叔想谈谈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大牌明星天价片酬。


  正是由于涉及到天价片酬所带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不同形式、样貌的“阴阳合同”才轮番出现。当前影视行业内部,明星揽入腰包的片酬动辄“千万级”,影视明星实际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之巨大已经不言而喻。


  并且,在不规范的行业环境下,除了“阴阳合同”之外,很多千奇百怪的规避税务监管的手段也因天价收入渐次生成。比如扎堆在霍尔果斯等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城市注册公司,要求相关制作、发行公司分摊税费,明星自己通过参股以投资方的身份获取变相收益。嗯,只有你想不到的。


  而“天价”到底若何?


  拿岛上最近热追的《如懿传》来说,俘获众多粉丝之余,该剧两名主演片酬收入共计1.5亿元。据轰动一时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年收入已超过22亿元人民币,100位名人一年的总收入更是高达70多亿。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的确,影视明星的片酬达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成本预算的三分之二以上,已是我国影视行业的家常便饭。

  以电视剧、网络剧为例,很多电视台及视频网站,迫于收视率和点击率的压力,根本不重视剧本、制作和观众群定位,只关注是否有大牌影视明星压阵。而“大牌们”也开始直接影响电视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购价格。

  这一切“天价”乱象所折射出的,恰恰是我国文化娱乐工业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畸形发展,所导致的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范冰冰今日在微博发出的致歉信


产能过剩


  怎么个产能过剩?


  以电视剧为例,2004年,我国在电视剧领域推出了“4+X”的播出模式,即一部电视剧可以在4家卫视和X家地面频道同时播出,多家电视台可通过捆绑式购买热门电视剧来分摊成本。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国电视剧市场正式拉开了自由竞争周期的序幕,并在2007年达到三个“第一”的高点——电视剧的生产数量世界第一、播出数量世界第一、观众数量世界第一。到2012年,该年度内全国电视剧制作机构生产出的、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17703集,达到了所谓“中国电视剧的高产顶点”。


  而在那之后,产能过剩的矛盾就开始不断释放,电视剧的产量也持续性回落。


  拿近年的数据来对照,根据《2018年中国电视产业报告》,2017年国产电视剧生产总量只有13475集(请注意,2004年全年电视剧产量尚且为12265集)——几乎是跌回了我国影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初的起点。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与产量大幅下滑同步,产能过剩、粗制滥造、制片成本不断攀升等现象必然形成巨大的行业泡沫,潜藏于整个影视行业之中。面对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广电总局在2015年终结了“4+X”模式,转而实行“一剧两星、一晚两集”的政策,然而“加减乘除”的简单逻辑在持续十年的狂放增长面前,显然是杯水车薪。


  况且,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止步于电视剧领域,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内,其也同样存在。

  比如网剧,尽管最近两年,岛友们熟悉的《余罪》《法医秦明》《河神》《白夜追凶》《无罪之证》等“拳头产品”,在相当程度上提升了网剧的质量,在口碑上也逐渐获得主流网生代观众的认同,但从行业整体数据上看,却远不如它们的高曝光率那样光鲜。


  2017年,网络剧也结束了2010年以来的暴涨趋势,产量从前一年的349部缩减至295部,同比下跌15.5%。可见网剧也如其“死对头”电视剧一样,深深受制于“影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这一特定环境。


  情形有多严重?就岛叔能拿到的猛料,中国整个电视行业的广告市场规模已停滞在千亿左右规模,从2014年开始增速就基本为负;而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会员付费这两项主要收入即使叠加,也很难保证排在前六名的任意一家网站实现盈利。


  总之就是,从广电系统到视频网站的实际收入能力、再到播放平台的实际播放能力,都根本不足以支撑我国目前“存在着巨大泡沫和谎言”的影视行业的现实生态。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相关网剧剧照

 

行业造假  


  明星天价片酬加之扭曲的行业现状,势必会大幅挤压拍摄、制作等本应是更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比例。

  与此同时,由于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直接影响着从电视台、视频网站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的广告招商等种种利润收益,天价片酬所带来的“压力传导”,几乎无法避免地会引向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的——全面造假。而以此为代表的金融投机问题,也是岛叔不可不论的第三重行业乱象。


  比如在电影领域,造假这一“皇帝的新衣”之余,问题就还有着更为极致的体现。


  在前些年不断高涨的票房神话下,“票房冠军”的门槛在几年间就由三五亿暴涨到数十亿级别,这种甜蜜愿景自然受到了资本市场的热捧。但凡一部影片取得了票房佳绩,相关投资方便可以在股票市场等金融领域大快朵颐。

  可以说,中国电影(13.070, 0.26, 2.03%)的发展,丝毫没有挣脱出经济的宏观大环境。原有能源、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上的“热钱”,在近几年迅速涌入到影视行业等文化产业的诸多领域;而中国电影也在最近几年来,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金融杠杆。


  总之,电影在很大程度上沦为“金融衍生品”,这在当下已是不争的事实。


  从前期筹备、拍摄,到后期制作、宣发,一部影片在面世的全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都可以被打造成标准化的理财或信托产品进行融资,包括饱受非议的P2P模式。


  这么说吧,在过去,电影只有在影院放映才能收回成本;如今,在极端的情况下,一部影片可能尚未面世,就已经提前收回了成本。很厉害了是不?


  讽刺的是,我国目前的电影行业本身还远远没有跟上和适应文化产业“普遍性金融化”的节奏。


  和电视剧、网络剧的情况类似,电影版权和衍生品等领域还极不规范,更别提由专业法律保护的、健全的投融资资金监管和退出机制了,毕竟,全产业链的有效权益保障还根本无从谈起呢。


  如此这般脱节、错位的行业格局,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当前文化产业被过度金融投机所撬动的一个缩影。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


对于我国影视行业而言,“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产能过剩、金融投机等层出不穷的行业乱象已经充分说明,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在这一行业内已经失灵。市场并不万能,纯粹意义的市场经济也有其无法根治的弊端。


  岛叔想说的是,只有下大气力整合、调节新世纪以来这20年间所累积的行业利益格局,针对当前愈发突出的产能过剩问题进行有效的供给侧改革,通过强制性的制度性规范以捋顺纠缠的行业脉络,才有可能真正根除偷税漏税、天价片酬、造假投机等种种行业陈疾。让文化娱乐工业的各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价值相匹配,使影视行业回归到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愿今后的“冰冰们”不再凉凉。


  /孙佳山 中国艺术研究院

编辑/点苍居士,责任编辑:杨群 































Copyright © 2005 - 2013 上海青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18101767197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