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端智库•国家行政学院
2019-9-16 青野华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并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执行。提出重点建设50至100个国家亟需的高端智库,并提出八个标准。
中国智库建设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跟不上、不适应。为此,《意见》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这是一种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
中国智库建设的目标是:重点建设50至100个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
首批入选的机构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直属的综合性研究机构,共10家。分别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编译局、新华社、军事科学院和国防大学。
第二类是依托大学和科研机构,形成的专业性智库,共12家。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中国现代关系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
第三类是依托大型国有企业,只有1家,为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
第四类是基础较好的社会智库,共2家,分别是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那么今天给大家介绍名单中的国家行政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是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9月正式成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国务院领导成员兼任,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院长由历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担任。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国家公务员的新型学府和培养高层次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2019年9月6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国家行政学院开展常规巡视。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学院,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形势下,根据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的。
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行政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胡锦涛同志多次对学院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会见来学院访问的重要外宾。江泽民同志在建院初期即为学院题写了“永做人民公仆”的校训。
2008年8月,温家宝同志做出重要指示:国家行政学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突出特色,创建国际一流的行政学院。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科研条件
硬件设施
国家行政学院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和水平。学院共有编制540名,现有教职工410余人,并聘请兼职教师250余人,合同制人员570余人。
2004年以来,学院全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培养了一批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现有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9名,博士生导师14名。学院积极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多媒体教学的普遍应用和校园网络教学平台的建成,进一步改善了学院的信息化办学条件。2008年,国家应急管理培训人员基地已批准项目建设,正抓紧工作进度。
拥有教学办公楼、图书馆、电教中心、学术报告厅、会议中心、学员公寓、学员餐厅、文体中心、综合服务楼、国勤楼等设施,具备了同期在院培训800人的办学能力。2008年举办各类培训班次160个,达7700多人。

科研成果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在职国家公务员的主体班次是以省部级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专题研究班和以司局级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任职培训班、进修班,同时适当举办部分优秀后备青年骨干培训班、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的学制根据不同类型和对象,实行长短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实行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承担政府咨询课题、培训与教学课题、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课题以及国际合作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重视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应用。针对政府工作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努力使学院成为政府公共行政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科研基地和咨询中心。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拓展对外联系的渠道,借鉴国外公共行政及公务员培训的有益经验。根据需要聘请外籍客座教授,邀请友好国家首脑和国际著名人士来院演讲,授予名誉学术称号;和政通合作,适当开展涉外培训;有计划地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出国讲学、进修及开展有关课题研究;组织学员到国(境)外进行短期考察和培训。学院目前已同20多个国家(地区)的行政学院及有关机构建立了经常联系与合作关系。
对外交流
国家行政学院实行对外开放办学,承担培训国外公务员的任务。法国前总统雅克•希拉克、日本前首相桥本龙太郎、欧盟前主席雅克•桑特、若泽•巴罗佐、美国前国防部长威廉•科恩等外国元首或政府要员曾来学院演讲。学院已与44个国家(地区)的60多所行政院校和有关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举办的国外公务员培训班学员来自84个国家和地区。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已连续举办四届,成为中欧政府间交流对话的一个重要平台。国家行政学院是国际行政院校联合会副主席单位,是亚太地区行政院校联合会主席单位。学院聘请了22名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家的高级官员和资深专家担任名誉教授,每年都派出省部级和司局级学员赴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家进行培训。

作用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培训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和政府参谋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主要职责是:组织培训与教学;紧密围绕政府工作和培训与教学的需要,重点开展对策性研究与咨询;参与制定有关培训的方针政策;与政通合作,负责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书的编写(译);组织地方行政学院和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广泛的业务交流、合作办学、科研协作及师资培训,根据需要委托地方行政学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培训机构举办部分培训班;开展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适量培养以行政学、管理学为主的硕士生、博士生;向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推荐人才。
主要职责
国家行政学院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省部级、司局级和处级公务员的培训;承担部分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承担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为其培训公务员的工作;承担接受外国政府高中级公务员来华培训。
(二)承担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各部门、各地方委托培训。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开展与本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接受外国留学生、进修生。
(四)向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员。
(五)研究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方针政策。
(六)负责本院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编译工作。
(七)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学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八)对地方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为地方行政学院培训师资的工作。
(九)开展与外国(地区)行政院校、公务员管理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学特色
国家行政学院实施特色立院、质量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坚持科学建院、民主建院、依法建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深化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国际一流行政学院。坚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培训主题、安排培训内容,科学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开设的主体班次有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司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进修班、专题培训班和专门业务培训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港澳公务员研修班,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班,以及国外公务员研修班等。注重对干部成长规律、公务员培训规律和行政学院办学规律的研究,探索“统分结合,同层分类”的教学组织模式,积极推行研究式教学和案例教学,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公共管理为重点,以公共行政学、行政法学、政府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应急管理学为主要学科和优势学科,大力加强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和完善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现代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的教学培训新格局。
国家行政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方针,积极推进科研、咨询工作与教学培训工作的紧密结合和全面协调发展。承担完成了5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建立了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的科研协作平台,有10多名专家学者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中国软科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中国公共经济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学院参与完成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体系等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提供服务的重要研究任务,承担了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讲解的任务,还承担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交办,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省市党委、政府委托的许多研究、咨询课题,已成为中国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科研基地和咨询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是学院正式出版的刊物,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并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IC)来源期刊”。

院徽设计
国家行政学院院徽启用于2009年9月2日,主体为正圆形,内嵌学院主楼剪影形象,五角星在主楼剪影之上,象征祖国和体现国家行政学院的地位。院徽含“国家行政学院”的中英文字样,底色为“天安门红”。院徽力图给人一种大气、庄重和圆满、包容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