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心中的正义
---《杀死一只知更鸟》
2012-12-27 青野龙吟
马丁·尼莫拉在他的著作《我没有说话》中有一段著名的话:
起初他们迫害共产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马克思的信徒;
后来他们迫害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日耳曼人;
再后来他们迫害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牧师;
最后他们迫害到我头上,我环顾四周,却再也没有人能为我说话。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于1961年改编成电影。
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小说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事件。 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律师带着一双儿女,他们生活平淡,孩子的童年没什么不幸,玩闹着长大。一次,他们邀请家境贫困的同学来家中吃饭,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几乎将一升糖浆倒在食物上,小女孩不解地问他在做什么。仆人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有一年,两个孩子从亲戚那收到两支气枪作为圣诞礼物。他们的父亲对这份礼物并不满意,认为气枪是上帝给了他们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
平静的日子被一件事打乱,父亲为一位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孩的黑人辩护。县里的人觉得他发了疯,麻烦纷至沓来。孩子在学校受到辱骂,认为他们的父亲“为黑鬼帮腔”丢尽了脸。同学的辱骂激怒了小女孩,她对同学拳脚相向。回到家里,父亲知道她打架的原因后对她说:“愚昧低贱的人每当觉得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时,就会拿它来骂人……如果别人认为那是个下贱的说法并用来称呼你,对你来说永远构不成侮辱。他只能显示那个人有多可怜”,父亲让他们做的是:昂起头,走过去,作一位绅士。
在法庭上,律师尽力为黑人辩护,事实的真相是白人女孩勾引了黑人,被其父撞破,黑人慌乱中逃走,白人女孩谎称被强奸。但陪审团判他有罪,他黑色的皮肤就是罪恶。女儿望着失望的父亲走出法庭,周围的黑人全部站了起来,她身边的人轻轻地提醒她:“琼·露易丝小姐,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故事没有结束,失望的一家人被周围人责难,但痛苦更多来源于对正义的追问:这不公平,在打官司的时候,大家知道真相,但总有一部分人会赢,因为既定的无知偏见和独断的权力。

这是一个被告知杀死一只知更鸟都算作罪恶的文明环境,而原始的冷血却仍旧弥漫在绝大多数人的毛细血管中,操纵着他们的善恶心。
居住在小镇中心的白人看不起居住在边缘的白人,居住在边缘的白人看不起黑人。他们一边唾弃律师“为黑鬼辩护”,一边推举他当立法委员继续从他身上寻求精神庇护。他们痛批遥远的希特勒,却不肯给予身边的异族多一些包容。他们一边享用黑皮肤仆人做的点心泡的茶,一边鄙夷这种肤色的卑贱。弥漫在小镇的上空,是稀薄到一吹就散的文明,是灯一灭就会现出青面和獠牙的野蛮。一个社会的病,一个种族的痛,一段历史的荒谬,就这样透过一个时不时还会爬到父亲怀里撒娇的孩子的眼睛来告诉读者,没有深奥的用词,也没有复杂的心理描写,但超脱文字以外,是一种无声的、沉重的拷问。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而它在教育领域的意义却使其突破了国界,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成长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西方世界的影响力巨大,是美国中小学的必读书目,图书馆借阅次数最高的图书,以及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图书,在最近一次民意投票中,它甚至压倒《圣经》,成为“最具启示意义的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塑造了人类家庭教育的典范,并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实例与示范。和很多要去保持儿童纯净心灵的虚构故事不同,它着力教导孩子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除此之外,书中的阿迪克斯这位平民英雄父亲为迷茫的父母提供了一本教育说明书:如何去鉴别孩子的问题,那些是年龄造成的,应该给他们时间去成长,哪些问题又是成长中的关键,是原则问题,必须及时干预;父母应该是什么样一个形象,在复杂的社会中,哪些方面应该去适应去顺应,哪些方面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哪怕要为此付出代价。

可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课题是永恒的,是突破时代局限的,正是信仰与现实的缠斗,也是创造更好的世界的依据,也是人类对于自身的信心。这是《知更鸟》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